9月1日,北京市印发实施《关于加强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。自2021年9月30日起,北京非居民厨余垃圾统一实行计量收费,收费标准调整到300元/吨。
实施定额管理差别化收费
为加强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管理,北京还将逐步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差别化收费机制,并为运输车辆加装计量称重和卫星定位等配套设备。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《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自2021年9月30日起,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调整到300元每吨。
按照国家逐步建立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的要求,自2022年9月30日起,机关、部队、学校、企业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实行差别化收费。具体标准为:实际厨余垃圾运输量低于定额标准50%的(含50%),按200元/吨计收。实际垃圾运输量在定额标准50%~100%之间的(含100%),按300元/吨计收。实际垃圾运输量超过定额标准的,定额内按300元/吨计收,超过部分按600元/吨计收。
其他非居民厨余垃圾产生单位待条件成熟后适时实施。非居民厨余垃圾定额标准、差别化收费实施范围将由城市管理部门确定公布。
实施定额管理的非居民单位执行差别化收费,实际垃圾运输量低于定额标准的执行较低价格,高于定额标准的部分实行加价,拉大价格级差,体现有奖有罚,充分发挥价格激励约束作用,促进厨余垃圾源头减量。